一、展会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二、展会相关行政审批的办理地址及需要文件
  ●商务审批

备案地址: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区二楼 商务局窗口 联系电话:4953289 办理时间:布展前30个工作日
序号 材料清单 获取途径 数量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展会的,应当同时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等书面合同,
*有协办、支持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合作办展协议》
主办方自备 一式二份
2 《南宁市各类专业展会备案登记表》 市商务局网站 一式三份
3 展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主办方自备 一式二份
4 展会活动的应急预案 主办方自备
5 场地租用合同和证明 场馆方提供
6 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方案 主办方自备
7 《主办展会函件》(主办单位给予承办单位的委托书) 主办方自备
8 展会参展商公司名称、法人、联系电话 主办方自备
         
 
 
  ●公安审批

备案部门一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报批网址 http://gx.dh.pss360.cn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891763
备案部门二 南湖公安分局 备案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13号
联系人 杨警官 联系电话 5525877
序号 材料清单 获取途径 数量
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自备(场所管理者意见由项目经理协助办理) 一式两份
2 安全管理制度 主办方自备 一份
3 活动实施方案 主办方自备 一份
4 消防安全管理员合格证 主办方自备 复印件
5 负责人证明 主办方自备 一份
6 会展中心总平图、展厅平面图、场地布置图
(盖主办单位公章)
场馆方提供总平图、平面图 各一份
7 展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主办方自备 一份
8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主办方自备 一份
9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协会举办展会) 主办方自备 一份
10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证明 主办方自备 一份复印件
11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场馆方提供 一份
12 会展中心出具的场地证明及场地合同 场馆方提供 一份
13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评估报告 第三方单位提供(付费) 一份
14 南宁市商务局同意举办材料 市商务局提供 一份
备注:
  1. 参加展会(活动)超过5000人或者有市委书记、市长以上级别领导参加的,必需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
  2. 参加展会(活动)人员少于5000人,或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以下级别领导参加的,可到南湖公安分局办理。
  3. 以上材料需在开展前20个工作日提交。
             
 
 
  ●消防审批

备案部门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备案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号
联系人   窗口电话  
序号 材料清单 获取途径
1 申请报告 备案部门领取
2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备案部门领取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主办方自备
4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场馆方提供
5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主办方自备
6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主办方自备
7 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法人手印和亲笔签名、场所平面布置图、位置图。) 场馆平面图由场馆方提供
8 展会参展商公司名称、法人、联系电话 主办方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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