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型 | 违约程度 | 违约行为 | 整改措施 | 处置办法 |
1 | 第一部分 施工安全 |
一级 | 未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登高未佩戴安全绳 | 口头教育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视情节严重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200元/人次 |
2 | 二级 | 高空作业没有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未派专人指挥、看护、设置安全区,未规范着装 | 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 元 | |
3 | 特种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无证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 ||||
4 | 施工企业未经场馆方许可,私自使用场馆结构进行吊挂、捆绑等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2000元 | |||
5 | 展位搭建超过中心规定高度 | ||||
6 | 使用自制人字梯或不合格木梯 | ||||
7 | 拒不配合清场人员 | 根据逗留时间按加班费(1000元/小时)双倍计费处理 | |||
8 | 损坏场馆设施、设备 | 按实际损坏赔偿,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 |||
9 | 三级 | 未办理进馆手续,私自进馆 | 断电停工整改处理,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和施工 | ||
10 | 不按报审设计图纸施工 | 扣除全部特装违约赔偿金 | |||
11 | 不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连续 2 次不接受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警告的单位及个人 | ||||
12 | 整体推倒展位野蛮撤展,因操作不当导致周围展具损坏或人员受伤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3000-5000 元,情节严重扣除全部特装违约赔偿金 | |||
13 | 拆卸展位未配置看护人员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元 | |||
14 | 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约施工造成安全事故 | 对事故现场隔离处理,断电停工,由参展单位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 |||
15 | 违约一证多用或冒用证件 | 没收证件,并取消入场作业资格 | |||
16 | 第二部分 结构安全 |
二级 | 私自拆卸标准展位展架、展具及各项硬件设施 | 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 按标准展位造价赔偿 |
17 | 未经审批私自在标准展位加高、增加附属搭建物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200-500元。 | |||
18 | 三级 | 展台结构不牢固产生倒塌现象(展位结构强度未达到荷载强度) | 立即断电停工并隔离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 扣除全部特装违约赔偿金, | |
19 | 展台出现倾斜、下垂、开裂现象 | 立即隔离处理,断电停工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和施工,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扣除全部违约赔偿金 | 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扣除全部特装违约赔偿金 | ||
20 | 特装展位如出现结构安全隐患 | 立即断电停工整改处理,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和施工 | |||
21 | 特装跨度超安全距离未整改的 | 扣除全部特装违约赔偿金 | |||
22 | 第三部分 用电安全 |
二级 | 私自跨展位用电 | 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立即断电停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200元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200元 |
23 | 施工企业私自揭开展馆地沟盖板 | 立即断电停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元 | ||
24 | 电力接驳未使用铜耳接线的 | ||||
25 | 电线及排插未使用三芯线的 | ||||
26 | 室外展台用电器具、配电设施无防雨及警示标识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 元 | |||
27 | 金属结构未做接地保护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 元 | |||
28 | 排插未使用插头连接,线路接头未使用接线柱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 元 | |||
29 | 使用塑壳整流器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 元 | |||
30 | 三级 | 现场施工人员私自将水、涂料等杂物倒入地沟中 | 一经发现经口头警告无效后直接取消现场施工作业资格禁止入场,并要求立即对地沟中的杂物进行清理 | ||
31 | 布展期间未经展馆、主场搭建商许可,擅自使用展厅用电 | 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立即断电停工整改处理,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和施工 | 给予不低于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0元的处置 | ||
32 | 施工企业使用不符合电气材料、电力设备或未安装合格漏电保护器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元 | |||
33 | 使用胶皮双绞线、铝芯线等不合格电线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元 | |||
34 | 第四部分 消防安全 |
一级 | 展台灯箱没有预留散热 | 口头教育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200-2000 元 |
35 | 在布展规定时间内未将灭火器摆放到位 | 按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 元/ 具的标准处置 | |||
36 | 布撤展和开展期间展览区域严禁吸烟 | 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200 元 / 人次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200 元 / 人次 | ||
37 | 二级 | 使用非防火阻燃地毯或无检验报告 | 经主场搭建公司检验不合格后,由现场保安负责立即清理出场 | ||
38 | 未经允许, 私带切割机、焊机电锯、空压机进馆 , | 立即停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元 | ||
39 | 搭建展位施工占用通道或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公共通道、配电柜、以及摄像头等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元 | |||
40 | 三级 |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物品;私拉乱接电源线、水源等 | 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立即断电停工整改处理,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和施工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5000元,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 |
41 | 未经许可私自明火作业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2000-5000元 | |||
42 | 展位封顶超过 1/3 且拒不整改的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2000-5000元 | |||
43 | 易燃物品未做防火阻燃措施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3000元 | |||
44 | 展厅内焊接、切割、打磨金属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5000元 | |||
45 | 现场进行木结构切割、油漆喷漆的,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5000元,情节严重加重处理。 | |||
46 | 第五部分 文明、环保施工 |
一级 | 展台高于隔壁的装饰物未做美化处理 | 口头教育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500-2000 元 |
47 | 二级 | 布展中违约使用图片或文字拒不配合整改 | 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立即断电停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造成污损堵塞的按实际损坏赔偿 | 扣除全部特装违约赔偿金 | |
48 | 特装展位撤展时不按规定拆除展位和清运展位内垃圾,不将垃圾运到指定堆放位置 | 按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 元 /36m2 处理, 不足 36m2 按36m2 计算 | |||
未在指定地点倾倒油漆、涂料 | |||||
49 | 地面墙面污染(油漆、燃料、木胶、贴膜等)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1000-2000 元 /m2 | |||
50 | 三级 | 现场打架斗殴 | 现场安保人员立即劝阻隔离,并约谈参展单位负责人 | 酌情扣除特装违约赔偿金 2000-5000 元 | |
51 | 第六部分其他部分 | 违约赔偿金被扣除后少于总数一半时,需补交足额特装违约赔偿金方可施工。 | |||
52 | 建立现场施工企业违约记录信息档案,5次以上(含)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产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施工企业须列入施工安全管理失信企业名单,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同时提醒参展商谨慎选择施工单位。 | ||||
53 | 本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东博会场馆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 ||||
注:一级违约行为属一般违约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将按照严重违约行为处理;二级违约行为属严重违约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将按照特别严重违约行为处理;三级违约行为属特别严重违约行为,如不服从现场管理的则临时取消施工企业现场作业资格禁止入场施工,态度恶劣的按照处置标准酌情进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