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施保护管理规定
一、环境保护
(1)会展中心为公共场所,所有进馆人员应遵守展馆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严禁带宠物入场。
(2)主承办方有责任约束参展商将展位产生的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65分贝以下),避免引起其他参展商或参观人员投诉;发生此类投诉时,主承办方有责任进行劝诫和制止;不听劝诫者,主承办方与展馆可协商予以停电。
(3)会展中心红线范围内,对于与展会正常活动无关的拾荒、无业、无证人员、衣冠不整人员,有权谢绝其进入。
(4)爱护会展中心红线范围内公共财物,如:公共休闲座椅、消防器材、垃圾桶、绿色植物等,不得擅自挪用公共设施,擅自在物业设施上张贴、涂污、损坏公共财物,如有发现,会展中心将视破坏程度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罚款。
(5)参展商方面有义务将其布撤展产生的可能危害人体安全、污染大气和水体、易燃易爆的垃圾(如电池、油漆、各种溶液、润滑油和颜料等),带离会展中心或交给专门机构处理。
二、设备设施
地面:各展馆地面允许的承载力均不同,A区办证大厅地面承重是0.5 吨/平方米;B区B1展厅地面承重是3.5吨/平方米,B区B2展厅地面承重是2.5吨/平方米,金桂花厅地面承重是0.5 吨/平方米;D区展厅1号馆地面承重是1.5 吨/平方米,2号馆地面承重是3.5吨/平方米,3-5号馆地面承重是1.5吨/平方米,6-13号馆地面承重是3.5吨/平方米,14-15号馆地面承重是1.5吨/平方米,朱槿花厅地面承重是1.5吨/平方米;E区展厅地面承重是3.5吨/平方米。地面的盖板沟槽内设置有为展位提供水、电、气接驳的管线系统。以上设施仅限会展中心授权的工作人员使用,其它人员未经授权禁止开启。
墙体:会展中心墙体分为玻璃幕墙、铝单板/铝板装饰墙、大理石装饰墙和实体墙。严禁采取靠压、搭挂、牵引、钻孔等破坏性使用方式;严禁利用墙体搭建展位;禁止随意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污染墙体的行为;严禁影响展馆立面整体美观的搭建行为。
消火栓:展馆内的消火栓不得遮挡、圈占、靠压,更不得破坏、污染和随意攀爬。如有特殊需要,应到现场客服中心申请解决。
吊挂:展厅需经设计结构安全性审核后方可吊挂,超重物品严禁悬挂。
电梯和货梯:会展中心工作人员将视展馆使用情况调度电梯和货梯,禁止其它人员私自调控改变电梯和货梯设置参数。
卫生间:卫生间内的厕纸、洗手液、消毒液和除臭剂等均为公用物品,不得带走或损坏配套设施。卫生间的洗手盆及清洁池不得用于垃圾倾倒、刷洗工具或取水,否则由此产生的管道堵塞清理费用将由责任人肇事者承担。
其它:在展馆内使用、展示可能对人体有害或引起他人不适的超声波、次声波和激光设备应提前向现场客服中心提出特别申请。高频设备、无线电装置和强电磁场等可能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设备不得展示使用。参展商使用自带的无线对讲机设备不得干扰展馆固有的无线通讯系统,否则将停止其使用。
三、绿地保护
在会展中心红线范围内进行的任何活动,如需占压绿地,须报请会展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获得同意后,活动举办方须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护绿地,因保护不周而对绿地造成破坏的,会展中心将视其破坏程度要求相应赔偿。
为保护展馆绿地,严禁擅自向绿地倾倒任何物质,严禁将物品靠压或搭挂在绿地和绿植上。否则,一旦造成破坏,会展中心将视破坏程度要求相应赔偿。
四、清洁管理
1、特装管理规定:
(1)进场前,参展商或搭建商须向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主场服务商缴纳特装清洁押金。
(2)布展期间,参展商或搭建商须做好地面保护,防止油漆、腻子粉等滴落到地面上造成污染。
(3)布展期间,参展商或搭建商需保留使用的木箱、木板、装修材料等只能存放在展位内或主办方设立的仓储区内自行保管。
(4)布展期间,展位搭建产生的特装垃圾由搭建商或参展商自行清理清运,搭建商不清理清运的由主办方负责监督其清理干净,搭建商拒不清理的由主办方负责清理。搭建商和主办方均置之不理的,场馆方拍照后强制清理,清理成本费用从搭建商特装清洁押金内扣除。
(5)撤展后,参展商或搭建商须把木箱、木板、装修材料以及展位地面上的油漆、污渍、腻子粉、胶印等清理干净通过清洁验收后即可退还特装清洁押金。
(6)撤展后,参展商或搭建商将木箱、木板、装修材料以及展位地面上的油漆、污渍、腻子粉、胶印等清理干净。搭建商或参展商不清理的,由主办方负责清理,搭建商或参展商、主办方置之不理的,场馆方拍照后强制清理,清理成本费用从搭建商特装清洁押金内扣除。撤展后,展位内的所有物品、垃圾、地面上的油漆、腻子粉、胶印等须在一天内清理干净。
2、场馆方清洁人员负责公共通道、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清洁、生活垃圾清理,展位内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3、标准展位的木箱、木板、展示柜、石块、石凳等由参展商自行清理清运,参展商不清理的由主办方负责清理。
4、宣传广告的石块等承重物由参展商或广告搭建商负责清理,参展商或搭建商不清理的由主办方负责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