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展规定:
 
  1、展商应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丢失;爱护馆内设施,不得夹带搬走、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偿。
 
  2、展商应在规定撤展范围内将展位拆除撤离会展中心区域范围、租用展览器材退还、展品处理和回运。
 
  3、展商的设施及宣传张贴物必须在撤展时自行清除,损坏展览设施需按价赔偿。
 
  4、撤展时如有重型机械和包装运输方面的事宜,可在撤展前联系商务中心工作人员,我们可为您提供专业的物流装卸服务。
 
  5、展品出馆后,参展人员不准在展场逗留,一天后无人过问的展品视为遗弃物品,会展中心将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场地交接工作
 
  撤展结束,项目经理将与主承办方共同进行场地交接,抄录电表,并整体验收所用展厅的相关设施设备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场地交接确认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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